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,“聯銀券”、法幣、名目繁多的土雜鈔,充斥晉冀魯豫根據地市場,給邊區民眾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,擾亂了當地的貨幣金融秩序,造成物價飛漲,人民苦不堪言。因此,統一晉冀魯豫根據地的金融秩序,組織群眾發展生產,恢復經濟秩序,便成為擺在晉冀魯豫根據地領導人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。鄧小平指出:“我們的貨幣政策,也是發展生產與對敵斗爭的重要武器。”“我們鑒於敵人大發偽鈔、掌握法幣、大量掠奪人民物資的危險,所以發行了冀南鈔票,作為本戰略區的地方本幣。”
為了統一全區貨幣,穩定邊區金融秩序,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決定組建自己的金融機構——冀南銀行,發行根據地本位幣——冀鈔。1939年10月15日,冀南銀行正式成立,並開始發行冀鈔。冀南銀行成立伊始,即以冀鈔作為本位幣,同時開始回收各種土雜鈔,排擠和肅清偽幣。對於冀南銀行的建立和冀鈔發行的重要性,鄧小平指出:“1939年發行了冀南鈔票,加強了經濟斗爭力量,軍需才有了保障。”1940年8月1日,“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聯合辦事處”正式成立。在隨后頒布的《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聯合辦事處施政綱領》中對貨幣金融作了明確規定:“厲行通貨一元化,保護法幣,確定冀南銀行鈔票為本區本文幣,打擊偽幣,絕對禁止地位票幣通行,禁止白銀出口資敵。”施政